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今日蜀山 > 政务要闻 > 正文

建立个人专属档案 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2022-09-14 02:46:12    来源:今日蜀山   

为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刀刃向内,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科学化水平。近日,蜀山区纪委监委出台《蜀山区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专属档案有关规定》,为全区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个人专属档案。做到“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管理追责全覆盖”。

蜀山区将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镇街、开发区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机构等所有在岗干部,包括抽调人员全部纳入个人专属档案建档范围,确保监督对象全覆盖。坚持“逢进必报”,所有纪检监察干部于4月12日前完成集中填报《蜀山区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事项集中报告表》。被任命为或调入的新进纪检监察人员,在任命、调入后1个月内,需要主动填报该表。

个人专属分集中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和书面材料报备三种形式。在集中报告阶段,需要报告本人基本情况、婚姻、房产、护照和因私出国(境)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经商办企业等9个事项。集中报告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原始档案材料,只需填报一次。坚持“逢变必报”,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情况发生变更的,需要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又分为事先和事后两个填报方式。个人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等书面材料,一律纳入个人专属档案存档。

蜀山区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对个人专属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避免出现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报告、漏报、少报、隐瞒不报的情况。建档对象不如实填报、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区纪委监委不定期对个人专属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查核,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专属档案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向区纪委监委书记、分管副书记报告。对违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的档案管理人员,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张其荣 季云冈)


关于本站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