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老旧小区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缺乏物业管理怎么办?小区卫生差如何解决?涉及小区公共设施改造,谁来组织发动业主参与小区自治工作……这一城市基层治理中普遍存在的难题在蜀山区井岗镇卫楼社区有了新解法。
近日,蜀山区井岗镇卫楼社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探索和落实《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精神,率先在卫楼新村小区成立蜀山区首个物业管理委员会,破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难题。
“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首次提出物业管理委员会概念,为我们这些无法成立或者不具备条件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自治指明了方向。”朱先翠是新成立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她向记者介绍,卫楼新村小区是1993年建设的拆迁安置小区,是典型的老旧小区,因建设年代久远,缺乏统一的物业管理,存在基础设施老化、卫生环境差、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都曾长期困扰着小区业主,小区保洁、维修等基础服务一直由镇政府和社区兜底。
据了解,经过前期筹备、居民自荐、社区推荐、综合考察、组织审定、业主投票等环节,最终产生了由4名业主代表、2名社区党组织代表、1名公安派出所代表共同组成的卫楼新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引领居民共治共管,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提升。
“成立物管会标志着老旧小区实现了从无人管到共同管,主要职责是理清职责抓管理,做到及时解决问题,依法办‘小’事、办‘好’事,打通服务居民的‘最后一公里’。”蜀山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物管会在小区治理和物业协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推动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组织业主决定共用部分经营方式,制止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组织业主选聘、解聘物业,确定调整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监督物业履行服务合同,督促业主交纳物业费,以及收集意见建议等。
下一步,蜀山区将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理顺责任体系,切实破解物业管理难题,实现物业党建联建,促进自治共融,建立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更好地建设、管理居民小区,调动居民主动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居民自治活力。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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