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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率先发布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

编辑日期: 2022-09-14 01:55:11    来源:今日蜀山   

全市数据资源工作动员会后,我区积极响应,日前,出台《关于推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和《蜀山区促进大数据发展政策措施》,将拿出亿元“大数据产业专项资金”,“真金白银”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据悉,该政策在合肥市县区尚属首创。

据悉,围绕“1+2+N”发展思路,即建设一个省级大数据产业基地、2个大数据产业发展平台和N个全国行业大数据应用中心,聚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数据骨干企业,发展全链条大数据产业,打造自我持续发展、覆盖数据生命周期的产业生态,带动其他产业智慧化发展,力争到2020年实现大数据及相关产业营业收入超200亿元。

我区将设立5000万大数据产业基金和5000万“大数据产业专项资金”,凡是工商、税务、统计登记在蜀山区、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的大数据企业或相关机构,均属于资金支持范围。该政策主要针对云计算、物联网、数据采集、数据应用、数据加工处理、数据存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等大数据相关产业,从金融服务体系、项目落地、人才引进、创新创业服务、创新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创造、示范项目应用、公共服务平台、空间载体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十个方面予以支持。

据悉,对改制完成并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的拟上市企业,给予150万元奖励;向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提交首发申请后,给予100万元奖励;首发上市成功后,给予50万元奖励。上市公司注册地、税务和统计关系均落户蜀山区的,给予奖励300万元。

对新引进世界500强、国内行业2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企业在蜀山区直接投资,且当年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高管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部分奖励。

支持大数据企业(机构)开展面向政务、交通、市政、环保、医疗、工业、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示范,鼓励企业(机构)利用政府开放数据资源开发特色应用,对重大应用示范项目优先安排区级项目

资金扶持并进行大力推广。对相关项目在我区落地的,按实际投资额的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我区支持市场主体投资运营的专业园区建设,对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大数据专业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建设运营机构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大数据孵化平台建设,对大数据专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认定的,分别给予建设运营机构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目前,数据交易领军企业“数据堂”已经落户我区,企业征信龙头企业“数联铭品(BBD)”已在园区选址注册,通用航空大数据知名企业“飞常准”、水务大数据行业龙头企业“中水三立”、气象大数据龙头企业“诺安信息”均坐落我区,园区还有IDC(数据机房)、中凯信息(车联网)、蓝麦通信(VR/AR )、宝龙环保(尾气智能检测)等一批大数据相关企业蓄势待发,目前累计各类大数据相关企业近50家。 (张腾 杨粲 孙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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